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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社信办字〔2018〕9号 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 2020-11-30    来源:

关于转发《九江市转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现将《关于转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九社信办字〔2018〕 10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人社部门要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各有关部门提供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各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

共社信办字〔2018〕9号 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

九社信办字〔2018〕10号附件 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