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开展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炮竹巡查
发布时间: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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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全媒体记者 王富忱】根据省府厅明【2017】200号文件要求,为降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共青城市决定,2018年春节期间,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确保实现禁燃禁放,共青城市从公安、城管、环保、创建办、督查室、乡镇街道以及全媒体中心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三个巡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巡查。
2月8日晚在巡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小区市民没有燃放烟花炮竹,但在和熙家园与金色阳光小区,发现零星燃放烟花炮竹的残迹。巡查人员要求小区物业第一时间做好劝说工作,并表示要进一步增加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坚决打击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在此,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支持中心城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工作,为我们美丽的家园创造洁净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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