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共青城烟草专卖局关于零售户李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回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7    来源:

2020年停业到期11.27.docx

共青城烟草专卖局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回的公告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业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任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共青城烟草专卖局将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将停业期满未办理恢复营业并逾期的零售户信息予以公告。

序号

许可证号

停业到期日期

负责人

收回许可证时间

经营地址

1

360482105226

2020-04-28

李凡

2020-11-27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泽泉乡泽泉村泽泉李家29号

共青城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