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管领域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9-12-06
来源:
一、制定依据
共青城市针对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挖掘、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垃圾等市民群众最为关切的城市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引用信用监管手段进行治理,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一份黑名单制度,具体如下:
一、将以下15种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
1、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严重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2、未履行市政设施建设审批、影响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运行管理的;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限期未改正的;
4、未经批准或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且未履行责令限期拆除业务的;
5、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临时占用绿地后未按规定及时恢复的;
6、未经许可可擅自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或者恶意破坏城市树木情节严重的;砍伐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
7、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城市公园、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的;
8、破坏、损毁、长期占用无障碍公共设施的;
9、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经教育劝阻后,拒不整改的;
10、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的;
11、拒不执行城市管理部门立案查处的处罚案件,影响较大的;
12、不配合城市管理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甚至进行暴力执法,经公安机关查处给予刑事处罚的;
13、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申请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政策补贴、评比达标表彰、绿色建筑表示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等非法行为的;
14、造谣生事、恶意炒作导致重大负面舆情的;
15、拒不履行生效城市管理领域司法裁决的;
二、下列9种较重违法失信行为将列入失信重点关注对象
1、拒不办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手续,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2、建筑施工单位运输建筑材料、渣土、沥青等,损坏绿化及绿化设施的;
3、故意或不按照规定使用公共设施,导致公共设施损毁的;
4、直接向城市喝倒内排放生活污水,造成严重影响的;
5、长期占用公共设施、空间、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
6、擅自处置建筑、绿化、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虽然修复,仍不能恢复生态的;
7、阻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
8、未取得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擅自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活动的;
9、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挂靠资质、资格(注册)证书的;
被列入城市管理失信“黑名单”的城市管理失信行为,相关企业部门应该自觉按照规定执行。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