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局(室):
《共青城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6日
共青城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省、九江市党代会精神,按照推进共青城市第三次党代会关于建设大美共青的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盘活存量、做大增量、补齐短板,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升共青城市文旅品牌影响力。
一、工作目标
(一)发展定位
立足共青品牌优势,突出文旅融合,谋划建设重大文旅项目、持续提升文旅服务品质和文旅品牌影响力,助力共青城产业经济发展,使文化旅游业成为共青城市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建成以“共青精神”为核心IP,构建业态丰富、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全国青年“创新、创业”旅居梦想之城。
(二)任务目标
到2025年,文化和旅游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3%以上,接待旅游人数突破40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人数达到2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总收入超过50亿元。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全市GDP的综合贡献率达到8%。因地制宜引进一批体验性强、参与度高的新、奇、特项目,丰富共青城市文化旅游产品业态。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五大板块
1.打造红色文化旅游板块。统筹推动全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深入挖掘阐释“共青精神”,塑造“共青精神”为核心IP品牌,推出“五个一”系列共青城市旅游形象推广载体,即一个标识、一句口号、一部宣传片、一套VR系统、一组特色宣传品。加快推进富华山旅游区创建5A级景区建设,高标准优化提升共青精神体验园、市博物馆、烈士纪念园、拖沟岭垦荒旧址文化体验项目等一批重点红色景区景点,打造一批红色教育培训基地,策划一批红色演艺节目,开发一批红色文创产品,举办一批红色节事活动,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不断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活力和传播力。(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教体局、甘露镇、苏家垱乡、金湖乡、富华山景区管理处、档案馆)
2.打造城市休闲旅游板块。依托富华山旅游区、共青庐山高尔夫国际球会、珍珠湖省级湿地公园和南湖省级湿地公园为主要休闲项目,推进“文旅+商贸”,加快建设“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园、纺织服装博览中心等项目建设,形成“以商带旅、以旅促商”发展格局。重点培育苏家垱小龙虾、共青板鸭等共青特色美食,结合九仙岭传说、夫安寺传说、共青系列垦荒故事等,设计研发餐饮菜品体系,打造共青宴。丰富城市休闲娱乐,融入商业和文旅元素,引导书吧、酒吧、咖啡厅、茶餐厅等城市第三空间的文化特色休闲项目的开展。发展城市夜间文旅经济,加快建设上海城风情街,打造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西门、科教城、大泽泰、天虹商业区等夜市消费集聚区,引入音乐节等夜间品牌节事活动等,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多元化夜间休闲旅游需求。(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商务局、城管局、市监局、高新区规建局、富华山景区管理处、服装产业办、青创集团)
3.打造工业研学旅游板块。整合服装小镇、鸭鸭羽绒服装厂、江中食疗、共青板鸭厂等工业旅游资源,打造工业研学旅游线路。加大品牌营销,提升服装小镇、鸭鸭羽绒、共青板鸭等工业旅游品牌效应。创新工业主题旅游产品,推出羽绒服装文化体验游、共青板鸭购物游等工业旅游产品。每年定期举办共青羽绒服装周、文创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等工业旅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工信局、服装产业办)
4.打造鄱阳生态旅游板块。以苏家垱乡寺下湖为核心,通过产业提升、业态导入等手段,形成以“旅游+生态”为发展模式的鄱湖生态体验区,系统布局生态风景道、游步道、旅游驿站、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旅游配套,引入社会投资,建设特色旅游民宿,形成民宿聚集区。聚焦南湖区域,以“滨湖康养+水上运动”为主题,复合疗养康复、水上运动探险、湖鲜美食养生、滨水休闲度假等业态,加快推进低空文旅小镇项目建设,打造南湖滨湖度假区。将共青城建设为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苏家垱乡、南湖新城管委会、文广新旅局)
5.打造乡村文化旅游板块。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乡村文化旅游。深挖乡土民俗文化底蕴、丰富旅游乡土景观、创新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乡村。创建一批省级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重点村、特色旅游名村。加快建设潘家湾研学旅行营地,提升金牛山庄、陌上花开(军友农家乐)、二十九度公社、朝阳人农庄、绿欢缘生态茶园等乡村旅游项目品质。开发一批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如深入挖掘探花文化,推进“归隐乡野,耕读传家”探花故里项目建设,依托九仙岭山开发森林徒步、山地骑行、汽车越野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集康复疗养、商务会议、水上游乐为一体的森林养生度假产品,打造我市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推动网红杨梅文化旅游节、倾城华服节、葡萄采摘节、农民丰收节等节会提质增效,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激发乡村旅游发展活力,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二)挖掘资源特色,设计旅游精品路线
1.推出垦荒初心主题游线。主推红色旅游线路——“时代记忆”,围绕富华山旅游区、共青精神体验园、烈士纪念园、拖沟岭垦荒旧址文化体验项目等具有时代意义的红色景区,打造精品红色旅游路线,让游客在游玩中感受共青城红色历史人文的力量。(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甘露镇、金湖乡、苏家垱乡、富华山景区管理处)
2.推出研学旅行主题游线。依托博物馆、青少年国防和安全教育基地、生态文明展示馆、服装小镇等,打造文博、工业、农业研学旅游线路。培育一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创建一批省级研学旅行基地,把共青城市打造成为省级研学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教体局、工信局、服装产业办、各乡镇〔街道〕)
3.推出乡村休闲主题游线。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依托高森林覆盖率,做大做强“绿色旅游”,打造“环共青城、大富华山、泛快速通道”沿线旅游风情带。发挥各乡镇(街道)特色和优势,推出“采摘游”“花海游”“湿地游”“观鸟游”“美食游”“亲子游”等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引导科学组合、串点连线成片,促进旅游消费升级。(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各乡镇〔街道〕)
(三)实现快旅慢游,优化文旅交通网络
1.加快外部交通建设。推进昌九客专共青城东站及连接线建设,谋划昌九高铁共青城东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统筹优化各种交通方式衔接;重点提升共青城东站与城区、共青城火车站等重要站点无缝接驳。加快建设“一区三园”互联互通道路,打造全域互联互通骨架路网,高标准建设全域旅游公路驿站,打造便捷的外部交通;形成立体化的外部交通网络体系。(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文广新旅局)
2.完善内部交通体系。提高全市通景公路等级标准,推动五四大道东延伸线、航空大道、昌九大道改线等内部交通改扩建工程建设;依托富华大道、南湖大道、共青大道、青年大道建设旅游风景廊道,实现游客从共青城中心城区向各乡镇的辐射与联通;加快沿博阳河绿道和骑行专线建设,完善景区游步道和旅游驿站等设施建设;打造基于高速交通的全域自驾旅游服务系统,达到“快旅慢游”的目的。(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文广新旅局)
3.打造便捷换乘体系。发挥共青城市全域旅游集散中心作用,将其打造成为共青城市“旅游迎客厅”和“集散换乘窗口”;系统建设全域旅游公交站点和旅游专线巴士,重点完善金湖乡公交站点的建设;设置串联市区至富华山旅游区、共青精神体验园、潘家湾研学旅行营地、金牛生态园、陌上花开(军友农家乐)等重要景点的旅游专线巴士,实现市区到主要景区的“无缝对接”,实现景区之间、景区与主干公路之间“零换乘”。加快自驾车服务体系建设,在主要的交通换乘点建设自驾车营地;进一步完善高等级公路、主要交通要道、通景旅游道路和自驾游线路旅游交通标志标识,构建快速换乘、出行便捷、通达顺畅的旅游体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文广新旅局、长运公司)
(四)开放智慧共享,加强文旅宣传营销
1.实施文化旅游科技创新。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推进“上云用数赋能”,培育云旅游、云直播,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推动5G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等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加强智慧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将智慧旅游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搭建全市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推进预约、错峰、限量景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建设景区监测设施,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建、共建共享的原则,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共青”平台。全面提升旅游行业智慧管理、服务与营销的综合实力,不断满足消费者对旅游品质的新要求、新体验,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责任单位:科技局、文广新旅局、富华山景区管理处、金湖乡)
2.完善节事活动营销体系。推出不同主题的旅游节事活动,通过旅游推广、文化演出、媒体宣传、图片展览四大活动达到推广共青城旅游资源宣传目的。积极争取主办、承办或创办各种大型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赛事。围绕“四季游共青城”“四乡(乡游、乡味、乡宿、乡俗)在共青城”主题,策划推出春夏秋冬四季主题线路和四季品牌节事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推进节庆营销品牌化、主题化、体验化,提升共青城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教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
3.拓展新营销渠道体系。加强与中央、省、市等主要客源地媒体联系,不间断地进行旅游营销宣传报道。加强与携程、途牛、驴妈妈等各类OTA电商平台合作,推广共青城旅游线路产品。充分利用抖音、快手、微博各类社交媒体、智能搜索引擎等网络新技术、新手段,大幅增加共青城市旅游线上信息量,强化旅游网络营销力度,提高网络营销效果。建立共青城统一的智慧旅游营销平台对本地区的旅游产品、目的地品牌进行推广、销售和维护。创新网络虚拟化体验营销、现实情景化体验营销等多种智慧化体验营销手段,充分利用智慧旅游平台,优先在景区试点性开展智慧旅游营销。(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融媒体中心)
(五)培育融合业态,推动文旅产业发展
1.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扩大市场主体规模。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依托上海风情街、城市公园、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培育“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读”等消费业态,争创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把文旅消费融入各类消费场所,建设集合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制定出促进消费优惠政策,举办文旅惠民消费季、消费月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加强政策引导,改善营商环境,成立文旅招商小分队,加大文旅产业招商,鼓励和吸引更多外来投资者来我市投资文旅产业,培育一批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行政审批局、商务局)
2.培育文化旅游新兴业态。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实施“文旅+”和“+文旅”战略,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住房、医疗、养老、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开发以九仙岭为主体的森林旅游;以服装小镇、江中食疗、共青板鸭等为主体的工业旅游;以南湖、寺下湖等为主体的水上体育运动旅游;以潘家湾研学旅行营地、金牛山庄、陌上花开(军友农庄)、二十九度公社等为主体的乡村旅游;以森林康养、滨湖康养等为主体的健康旅游新业态。拓展住宿业态,提升星级饭店和绿色旅游饭店品质,发展主题酒店、精品民宿、露营基地、房车营地新型住宿业态。力争到2025年建成2个民宿聚集区,10家以上特色民宿。(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
3.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体制,优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建立旅游安全应急联动机制,规范假日旅游管理运行。建立文化旅游标准化体系,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成立共青城市旅游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引导文旅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文旅产业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广新旅局,具体承担统筹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加大对外宣传。将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纳入公益宣传,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商业中心等集散地设立共青城市文化旅游形象品牌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文化旅游专栏。强化新媒体宣传,建立文化旅游企业自媒体营销矩阵。依托重大文旅展会,加大对外宣传、对外招商,吸引投资商来共青城投资兴业。
3.加大资金支持。整合现有文化旅游资金资源,设立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品牌创建奖励、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
4.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监测和科学分析,建立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年报制度。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事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把文旅项目纳入各组团招商任务。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为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共青城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附件:
共青城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1.对新创建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或由低A级旅游景区(点)创建为高A级旅游景区(点)的给予奖励,5A级奖励100万元,4A级奖励50万元,3A级奖励5万元。
2.成功创建省级5A级乡村旅游点,给予20万元奖励;成功创建省级4A级乡村旅游点,给予5万元奖励;成功创建省级3A级乡村旅游点,给予2万元奖励。
3.成功创建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成功创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
4.对新评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奖励5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奖励20万元。
5.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50 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10万元。
6.对新评定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奖励3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奖励10万元。
7.对新评定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8.对新评定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5C级奖励30万元,4C级
奖励10万元,3C级奖励5万元。
9.对新评定为省级“文化+科技”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0.对新评定为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1.对新评定为江西省级特色文化街区的,奖励10万元。
12.对其他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品牌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级旅游品牌一次性奖励5万元。
13.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 强”“中国旅游集团 20 强”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14.对新评定为星级旅游饭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
15.对新评定为等级旅游民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16.对新评定为 10 家以上民宿聚集区的,奖励20万元;对新评定为 5家以上民宿聚集区的,奖励10万元。
17.对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1万元。
18.对新评定为III 级、II级、I级智慧景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19.对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省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停车场建设汽车充电桩的,每建设1个,一次性奖励0.15万元。
20.利用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创新开发利用且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