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共青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公告
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共青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共府发〔2024〕20号)的文件规定,现将共青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予以公告。
一、基本概况和保护级别
设施名称:共青城市烈士纪念园。
地理位置:共青城市苏家垱乡青山村龚家咀。
管理单位: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级别: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保护范围:以龚炳章纪念碑四周为界,保护范围面积约900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纪念碑正前方广场保护范围以绿植为界外延至坡脚,纪念碑左侧至保护范围外延1米,纪念碑右侧至保护范围外延1米,纪念碑后方以浮雕墙花岗岩石铺砖为界。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建筑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听劝阻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修建与环境风格相违背的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