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旅游购物花10万元买回假红宝石 旅行社全额退款
发布时间: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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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购物过程中买到假货,怎么办?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个典型案例,可供消费者维权时借鉴。
昨天,杭州市消保委、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也是我省首次由消保委和法院共同发布消费纠纷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旅游合同、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安全保障义务及网络购物六大模块。
去年10月,谢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柬埔寨吴哥6日游。在吴哥旅游时,地陪导游带旅游者去某购物店购物,并声称该购物店专门出售当地独有、货真价实的红宝石。谢先生看了购物点出具的一系列“鉴定”文件后,花1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两套红宝石天然套件,当时购物店确认为天然红宝石,配镶为钻石。回国后,谢先生将“红宝石”送至浙江省黄金珠宝饰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红宝石”系赝品,配镶为合成立方氧化锆。谢先生将该旅行社投诉至杭州市消保委,要求旅行社全额退款10万元。
杭州市消保委认为,谢先生是在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旅行社有义务保障产品的合格性。旅行社在对商品进行宣传时,对商品的质量描述与实际不符,旅行社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调解协商,旅行社作退货处理并先行赔付谢先生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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