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主要特点
发布时间: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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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个别机构存在以“养老”的名义,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向社会非法吸收资金的现象,为了打击这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达到规范金融管理秩序、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目的,主要特点和注意事项如下:
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夸大还本付息实力,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希望广大老年朋友及亲属,选择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守好自己的血汗钱、养老钱和保命钱。若发现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来源:信用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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