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网络刷单?都是“套路”!31人“刷单”被骗!
今年4月中上旬,受骗人田某某通过58同城寻找网络兼职,对方让其加微信好友,后以刷单为名诈骗田某某人民币21092元;受害人周某某通过58同城寻找网络兼职,同日接到带其做兼职的电话,然后双方互加了微信,之后其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并按对方要求刷了3次单,后2次刷单并未向其返利,共被诈骗人民币14390元;受害人周某在58同城上投简历找工作,后接到一个陌生电话问其是不是想做兼职刷单,后周某通过微信加对方好友并按照对方要求刷单被骗48159元……
丰都警方在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发现上述利用微信刷单实施诈骗的线索均来自重丰都县辖区,遂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案侦查工作,很快锁定上述犯罪系一个利用微信刷单实施网络诈骗的团伙所为。时机成熟后,重庆丰都警方快速出击,在辖区两出租屋内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现场查获电话、手机、电脑、宣传物品若干。
经丰都警方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从今年4月3日至16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冯某、陈某某、何某4人在丰都县城区租两套居民房作为窝点,犯罪嫌疑人工作、生活都在出租房内。嫌疑人徐某某在一个窝点负责与诈骗上家联系、结账和负责招聘话务员及管理,分发上家下发的微信号(随时变更),嫌疑人冯某、陈某某、何某3人在另一个窝点负责话务员招聘和管理。该团伙让招聘的话务员以打电话做兼职刷单的方式,让受害人添加刷单诈微信,以刷单的方式实施诈骗,共涉诈骗金额20余万元。实施诈骗的上家不定期发放微信号,以添加嫌疑人微信的数量,按每添加1人返利35元人民币的方式及时返给嫌疑人徐某某。4名嫌疑人均占有股份,徐某某收到上家返给的钱按股份,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分成,4人共获利4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增强法律意识,时时提高警惕。对网上招聘、兼职等信息,一定要核实真伪,千万不要上当受骗。一经受骗,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