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风险提示:深圳正强混凝土公司等四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料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20-10-27    来源: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对深圳市正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岗宏城冠混凝土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振惠建混凝土有限公司4家公司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如下:深圳市正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303.48的相关规定,罚款十五万元。

  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303.48的相关规定,罚款十五万元。

  深圳市岗宏城冠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303.48的相关规定,罚款十五万元。

  深圳市振惠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303.48的相关规定,罚款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