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马鞍山一学校多名学生腹痛腹泻 食堂经营企业被罚10万元
因经营不洁的食品,多名学生食用后腹痛、腹泻,马鞍山市一家学校食堂的经营企业被罚10万元,其食堂主管个人也领到了7.92万元的行政处罚。11月1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日前,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了该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9月17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报告称:自9月16日晚起,马鞍山市星光学校多名学生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经该校食堂主管范某某确认,上述情况属实。
9月23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马鞍山市雨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于马鞍山市星光学校一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结案报告》,根据该报告确认:在标本中分离出致泻性大肠杆菌,毒力基因型别主要为EAEC和EPEC;在食堂16日中餐和晚餐食品留样标本中酱鸭核酸检测阳性、小鸡腿和苋菜菌株分离阳性。食堂在切配、制作、存放、经营过程中不规范操作导致食品污染。
经调查确认,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通过招标取得了马鞍山市星光学校食堂的经营权。
据悉,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不洁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给予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10万元的罚款;2、给予直接责任人员(马鞍山市星光学校食堂主管)7.92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