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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想挣点零花钱 ,不料反被骗上万元!

发布时间: 2020-12-23    来源:
本想挣点零花钱 不想自己反被“套路”
这几天均桥的一位李姑娘,因为刷单被骗上万元,正在懊悔不已,恨自己打款时没有多思考下。


12月14日,李姑娘通过以前微信加过的好友,叫“湖口便民服务站”的朋友圈,其中看到刷单广告, 扫描对方发的二维码添了一个人的微信,昵称叫可可的,添加后即让她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了一个“米聊”APP添加派单员,派单员发了一个网址,即下载“亚马逊”APP,下载后,按照派单员给的账号密码进行操作,按对方的要求刷单,佣金按照每单的百分之五进行结算,开始刷了150单,对方给返了50佣金到‘亚马逊“APP账户上,但不能提现   ,在对方要求充值3000元,刷完50单才能提现 ,于是李姑娘按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3000元,以此类手法一样,她一共转账10500元给对方提供的三个银行账上,之后李姑娘发现其所谓的”亚马逊“平台的钱无法提现




网上“刷客”风险远超一般。刷单需要垫资,可能刷了几十笔都赚到了佣金,但只要一次不慎被骗,就会血本无归;刷单被骗并非小概率事件,更多的被害人因被骗金额小并未报案,此类人群的基数可能相当庞大;第三,“刷客”如果明知涉及虚假宣传还主动参与刷单,可能被视为共同侵权,并对消费者的损失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湖口县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我县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严打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目的就是为了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众所周知,手机卡、银行卡是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重要通讯工具和资金通道。将自己实名认证的“两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存在安全隐患,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会给警方追查打击带来诸多困难,同时还涉嫌违法犯罪并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给个人和家庭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警方提示:一定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手机卡、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将会影响到个人征信,还可能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群众,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下,看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如果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10


湖口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