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市民须警惕“头盔诈骗”
发布时间: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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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晚,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接到了群众报案,称其买头盔被骗了。
民警了解后得知,租住在稠江街道龙回一区的汪先生通过微信群加了一个“卖头盔”的人为好友,对方以“意向金”为由,骗走汪先生2000元后“失联”。无奈之下,汪先生选择了报警。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计划在全国推行。5月15日,浙江省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可以并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于是,一些原先卖口罩的人又在朋友圈里卖起了头盔。
“头盔一夜爆红,出现囤货居奇的现象。从‘疯狂的口罩’演变到‘疯狂的头盔’,熟悉的套路,却总是有人被骗。”民警告诉记者,骗子手里没货,却故意制造紧俏行情,利用订货周期行骗,让你先打款交定金,“约定”一个月后发货,结果预付款打了水漂。
民警提醒大家,警惕头盔买卖骗局,不要盲目给陌生人打款,压货囤货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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