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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3•15来临,遇到快递服务问题,市民可以这样维权

发布时间: 2021-03-12    来源: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展现行业诚实守信经营、保障民生服务的良好精神面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的邮政快递市场环境,日前,市邮政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与快递企业协商和解。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通过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调解。消费者申诉可以采取拨打热线电话0791-12305、登录申诉网站等方式向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进行申诉。申诉内容需符合《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条例规定。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选择仲裁,应在交寄时与快递企业约定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快递消费产生纠纷而诉讼的,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注意有明确的被诉方,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邮政快递行业法律法规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将依法及时处理。

同时,我市邮政管理部门呼吁,市民在使用邮政快递服务时,请大家践行绿色低碳的用邮生活方式,支持使用绿色环保快递包装,为共同生活的环境增添一抹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