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加强湿地公园水域监管 维持良好水生态
“共青城市濒临浩瀚的鄱阳湖,博阳河擦城而过。城内湖泊众多,星罗密布,水面占有率高,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共青城市又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也是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首批试点县(市)。近年来,共青城市投入巨资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在滨湖区域打造共青城市湿地公园,园区繁花锦簇,绿草茵茵,鸟语虫鸣,环境极为优美,充分诠释了自然、生态、亲水、和谐的内涵,为市民休闲活动提供了非常舒适的场所。”
上面这段话,出自市政协委员邬年华的提案。他任职于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自参与鄱阳湖模型试验研究基地建设时来我市,已有10年之久。从他上面这段话可以看出,他对我市良好的水生态非常喜爱。然而,一些与之相伴的不和谐景象确让他略显担忧:“相关部门对湿地公园内的湖塘水域监管不到位,共青城气象站东北面的湖塘因捕捞作业,随意被排干放空,干枯时间长达近半年之久。据了解,湿地公园内的湖塘均被承包给个体从事渔业养殖。干枯的湖塘大煞美景,严重损害了湿地公园的水生态、水景观。”提案中,他还附上了6张清晰的图片以佐证。
为维持良好水生态,邬年华认为,首先应落实好河湖长责任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共青联圩外面的汊湖属外湖,也是湿地公园的有机组成部分,应被纳入监管范围。对层层转包的外湖,要坚决收回经营承包权。”邬年华说。此外,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应加强对公园内湖塘监管,使湖塘始终保持正常水面,维护好湿地公园水生态景观。而对于水污染,则需要环保部门履职到位,清除污染源。 (潘希佳)
(2020年5月20日《共青城报》03版-共青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