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小作坊专项监管工作总结
在共青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围绕“抓监管促发展”为主线,按照《江西省‘四小’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管三年提升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打基础、抓规范、促提升,严守安全底线,不断提高小作坊监管工作水平。同时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市(县)为载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市小作坊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基本情况
目前辖区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共36家(30家证照齐全,4家在许可当中,2家关门停业),多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其中油类制品8家(3家在办证),腌制品7家(1家关停),卤味食品加工4家,米面制品4家(1家关停),豆制品3家,酒类3家,糕点类3家,大米3家(1家在办证),干货类1家。绝大部分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原料来源都来自本地,生产工艺以传统工艺为主,从业人员为当地居民;产品销售范围为周边乡镇,基本不进商超。
工作总结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
一是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每家小作坊不少于4次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加大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力求监管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立案查处。截至目前,针对小作坊监督检查,共出动210余人次。二是抓重点,多指导。以食用油、米面制品、腌制品加工为重点行业,以共青城市玉泽园食品加工厂、东森板鸭厂、滴滴香油坊、一号桥大米加工厂等为重点监控企业,深入小作坊宣贯‘四小’条例和三年提升计划的文件精神。三是加大抽样检测力度。重点在大米、板鸭、糕点和白酒,并且配合食检院对全市食品企业进行抽检。截至目前抽检小作坊食品53批次。
(二)结合“不忘初心”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小作坊主体自查自纠。按照《江西省‘四小’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督促各类食品生产小作坊从食品配方、原辅料采购、工艺流程、生产环境等环节开展自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围绕重点对象全面整顿规范。联合供销社、公安、农林水务等多部门以农村地区的食品小作坊开展联合执法。对集贸市场的卤菜作坊5家进行改造,要求卫生达标,流程合理,规范使用添加剂;在江益镇丁家村检查到1家无照无证制售豆制品的小作坊,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对该无照无证经营的小作坊进行取缔,同时针对糕点小作坊立案1起。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下达了1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小作坊改造提升。
一是加强指导,提升卫生环境。针对辖区小作坊三防设施缺乏现状,进行多次督导检查,完善三防措施;对于个别小作坊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缺乏相关资质证明近期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指正,责令其限期整改,切实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以点带面,示范改造。针对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模分布不均、产品种类多,对它们进行常态化、精细化监管十分不易。我局全力推动食品加工小作坊提档升级,打造一批条件具备、质量保证、规范加工、体现地方特色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目前改造完成的有2家,分别是共青城市赣江红米酒店和共青城市庐湖酒行。三是助力升级,变身生产企业。共青城市鑫馨食品有限公司原是成立不久的专门生产糕点面包的小作坊,因受到硬件和软件设施的制约,其未能取得生产许可证,我局主动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工作,从工艺流程、厂房布局、制度建立、硬件改造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该小作坊最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查分析,我市农村食品小作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生产经营集中化发展难度。我市小作坊主要分布在各乡镇和农村,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无保证质量的必备检验设备;且相当一部分小作坊固定资产不足二万元,从业人员 2-3 名;加上政策倾斜度不够这些因素,导致生产经营集中化发展难度较大。
(二)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和监管水平不足。一是监管人员数量不够,出现“事多、人少、责任大”监管困局。二是由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点多面广,且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存在“乡镇看得见、管不着,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乡镇政府因为没有执法权限,职能部门因为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很多食品小作坊很难找得到,有的去了也找不到人,监管存在盲区。
四、进一步打算
(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定期、不定期巡查的次数,确保巡查的效果。对证照不全、多次出现问题的小作坊,增加检验次数,加大整改力度。对于故意造假,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依法严惩,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加大农村食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经费,以“授权或委托”的形式,付予乡镇政府食品安全部分监督执法职能,加强基层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