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关于印发《共青城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共青城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精神,着力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确保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及共青城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的部署要求,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校园创建、非法校园贷防治、学生欺凌防治、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为抓手,即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坚决防范和抵御黑恶势力对校园的侵害,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教师、学生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持续稳定。
三、工作举措
(一)提升政治定力。定期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师生政治站位。高度警惕“过关交卷”等错误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斗争韧劲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加强宣传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紧密结合,每学期结合学校实际,邀请法治副校长或公、检、法、司系统专家在师生中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校园贷、反邪教等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提升师生对校园欺凌、校园贷、邪教的防范能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营造专项斗争氛围。
(三)筑牢安全防线。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校园安防水平。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强化安保人员责任,筑牢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
(四)深化线索摸排。公布“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和方式,确保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畅通。广泛发动师生和家长积极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对于初高中学校,每学期可通过对学生问卷调查、班主任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线索摸排。充分利用学校技防设施开展线索摸排。同时各校进一步规范、及时做好线索接收、保密、研判、上报等工作。
(五)落实心理疏导。定期组织具有心理健康教育资质的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团队辅导,及时做好个别辅导,尤其关注留守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法治观念教育,端正学生不良思想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大限度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进一步增强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能力,促进青少年“绿色”成长。
(六)强化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家校发展委员会作用,吸纳家长发展委员会委员参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排查,排查校园及周边乱象,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商讨工作措施和对策,以超常规力度治理校园周边乱象。
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收费、招生等方面日常监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举报制度,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各种媒体公布已获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树立一批规范办学的典型。
(七)落实平安校园创建。各学校要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保安、门卫培训、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信息上报机制;制定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建筑及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经常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和消除。确保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八)重视台账管理。及时收集学校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资料和材料,特别要重视与举报线索有关联的各类材料的整理、收集和保密。所有台账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带锁的专柜保存。
四、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党委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校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党政负责人是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定期会商研判,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亮点,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教体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对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学期将安排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到各校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检查督促不及时、保障措施不到位、发现线索不报告等而发生影响校园安全重大案件和事故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抵御黑恶势力侵害,加强平安校园创建、防治非法校园贷、防治学生欺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等工作预防预测、排查检举、专项治理和应突处置等相关制度措施,推进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各校园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期有效。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