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 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出击” 开展禁捕退捕联合执法行动
九江新闻网讯(邹忠伟)为做好长江、鄱阳湖等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保护生物资源安全,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自7月初以来,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加强辖区长江、鄱阳湖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落实,紧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强化监管。
8月19日,该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出动22名执法检查人员,对本区威家镇、姑塘镇、高珑乡、新港镇等沿江、沿湖地区开展了禁捕退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餐饮业、农贸市场、渔具销售行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是餐饮经营户有无利用商业招牌、店堂告示或菜谱、菜单等形式把“野生、长江鱼、鄱阳湖野生、湖鲜”等作为噱头对外经营,农贸市场有无销售长江、鄱阳湖野生鱼的违法违规行为,渔具店有无销售电力捕鱼器具、机动底拖网、定置网(迷魂阵)等非法网具情况。
在当天的执法行动中,检查组发现位于姑塘镇鄱阳湖岸边的一家新开业的“刘嫂家常菜”餐饮店门头招牌上使用“鄱阳湖野生鱼、河虾”字样,经认定该店属于违规使用“鄱阳湖野生、湖鲜”作为对外经营。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要求该店主立即采取拆除或涂抹方式消除违规字样。随后,执法人员再次向经营者宣传了关于禁捕退捕的相关政策,要依法依规经营,严禁使用违规字样宣传、暗示消费者菜品使用的河鲜类食材出自长江、鄱阳湖等。
在此次的执法行动中,濂溪区市监局积极规范农贸市场水产经营,重点打击辖区内禁售渔具和野生鱼销售经营行为。截至目前,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余人次,向农贸市场和相关经营单位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长江鄱阳湖等禁捕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的告知书》120余份,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渔具店等相关门店24家,责令整改6家,拆除含有“野生鱼”“河鱼”等字样的门店招牌4块,修改含“野生鱼”“河鱼”字样的相关菜单3张,收缴市场销售长江、鄱阳湖野生鱼35.6公斤,下架各类非法捕捞渔具120余件。
下一步,濂溪区市监局将定期召开禁捕退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大力打击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单位销售使用“野生鱼”的顽固违法行为,公开一批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实现“市场无‘野生鱼’非法交易、餐饮门店菜单无‘鄱阳湖野生鱼、长江鱼及野生鱼’字样、餐饮场所无制售‘野生鱼’菜品非法行为”的“三无”工作目标,有效净化市场环境,还濂溪区长江、鄱阳湖水域一片生机,全面确保辖区禁捕退捕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