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法官助力讨薪,农民工权益得保障
据悉,被执行人邹某在承建武宁县某乡镇小学教学楼期间,雇请申请人葛某、林某等七人为被执行人邹某工作,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邹某仅支付部分工资款,葛某、林某等七人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诸法院。经武宁县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被执行人邹某同意主动将余下的工资款尽快跟葛某、林某等七人结算并支付。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邹某未按照承诺支付葛某、林某等七位农民工师傅的工资,葛某、林某等七人于2020年7月28日向武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历来涉民生案件就是执行的重点对象,案件分到执行局后,执行局领导就督促执行法官要抓紧办理这批工人工资案件,争取早日将这笔工人工资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在接到这批案子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邹某,告知被执行人邹某这批案子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已经将其名下所有账户冻结并对其采取了限高措施,执行法官询问被执行人邹某的履行计划,被执行人邹某说自己在之前承建的武宁县某乡镇小学教学楼还有一笔工程款未结算,这笔工程款加上法院冻结的一部分金额及之前履行的部分案款,刚够了结这七个工人工资的案件。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迅速打电话给被执行人邹某承建的武宁县某乡镇小学负责人确认,该负责人表示,情况属实。第二天该小学负责人来到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该负责人送达了扣留裁定书,要求该小学协助法院将这笔工程款执行到位。就在执行法官以为这笔工程款很快能执行到位的时候,接到了该小学负责人的电话,某镇财政所以程序不符为由拒绝该小学提取这笔工程款,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财政所沟通,告知这笔工程款是用来发放工人工资的,请他们协助配合。最终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让该小学顺利提取了这笔工程款。
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执行工作的根本目标,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