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旅游市场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江经开区、庐山西海、八里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印发九江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文旅发﹝2020﹞46号)文件要求,在全市开展旅游市场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治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打击旅游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游客的行为,引导经营者强化诚信意识,弘扬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二、治理重点任务
各地要结合旅游市场价格出现的新情况,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一)检查时限
检查时限为2019年1月以后发生的旅游景区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检查对象
重点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游览参观点进行检查。
(三)检查重点
1.旅游景点景区门票、停车收费、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规设置“园中园”、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2.旅游景区景点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宗教人士等的门票价格不按减免范围和标准执行;;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费。
3.实行市场调节价景点景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的行为。
4.景点景区内餐饮、购物场所采取价格欺诈和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游客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治理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检查。
(二)总结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
各地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研究分析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的合理化建议。积极探索旅游市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梳理典型案例,巩固重点治理成效。
四、治理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对于整顿旅游市场价格乱象、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坚持检查与规范并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反映、全面总结
各地要及时反馈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成效,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认真进行总结,将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以及典型案例于11月27日前报送市局。
联系人:市价监竞争科 李勇
联系电话:0792-813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