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人的惩罚
欠4000都不给!共青城最新一批21名失信人新鲜出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暨被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的公告
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分批予以曝光。希望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及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能够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到法院执行机构报告财产状况,履行判决、裁定义务,且不得有法律或法规所禁止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请社会公众在与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交往时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并对被曝光的相关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线索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2-4341890。
特此公告。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8日

2023年
第一期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往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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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
本期失信人员名单为截至消息发布时,尚未履行判决义务的失信人员名单,具体变动情况以最高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新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