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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诚信 守法经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彩铃曝光颜面尽失

发布时间: 2019-09-05    来源: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赵岑雨)“法官,我要还款,那个失信彩铃真的让人很头痛啊,我丢人也是丢到家了。”日前,被执行人汤某的手机号码在被设置失信彩铃后,赶紧联系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还清了所欠银行的信用卡透支款。

    汤某因透支信用卡被某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汤某归还原告某银行信用卡欠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合计人民币6574.95元。判决生效后,汤某认为这是一笔小钱,偌大的银行不会在乎这几千块,所以不当回事,能拖就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不得已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即向汤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然而,汤某还是以各种理由不还钱。为此,该院依法将汤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通信运营商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汤某的手机号码设置了“失信彩铃”。他人拨打汤某的手机,均会有提示音:“您所拨打的手机实名登记机主已被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迫于压力,汤某赶紧联系办案人员还清了欠款。

    法官说道,透支银行卡消费,本质上是一种借贷关系,无论是向他人、向银行借钱,该还的终归要还,这不关乎数额大小,关乎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