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8
来源:
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360482105424 |
共青城市天乐生鲜超市 |
曹泽民 |
九江市共青城市共青大道北侧天湖郦都小区10幢东街01号 |
共青城烟草专卖局
2020
年05 月 18日
下一条:
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