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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1-06    来源:

一、报到登记制度:

 l、刑释人员回原籍后,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司法所接到刑释证明书后,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并在证明书上签署“已在司法所报到登记”,加盖司法所公章后,督促刑释人员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对刑释后未办过报到登记手续的,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刑释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二、结对帮教制度:

  1、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村委会帮教组织要及时上门做工作,督促其到司法所报到和到派出所落户口,同时,要指定专人为帮教责任人,与刑释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六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村委会领导、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执一份。

三、访问谈心制度:

 1、帮教责任人在被帮教人遇到下列情况时做到必访:

A、有大病时必访;

B、有纠纷时必访;

C、有突发情况时必访;要在思想上疏导、教育,生活上关心、帮助,行为上约束、规范。

2、帮教责任人要经常与被帮教人(特别是重点对象)谈心,便于了解其思想动态。在犯错误时与其谈心,促使其端正态度;受挫折时谈心,帮助其鼓起勇气;思想有疙瘩时谈心,引导其放下包袱。

3、每次访问谈心都要制作访问笔录,及时归档。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刑释人员要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判决书(劳教决定书)、帮教协议书、刑释通知书、年度考察表、安置情况记录、撤销帮教书以及其它书面材料。

2、要一人一档,统一编号,分类存放,排放整齐,妥善保管。

3、档案由内勤负责保管,要爱护档案,不得任意拆选、撕页、涂划、剪贴等。

4、档案一般不让外人查阅,确需查阅时,须经所长批准。借阅和利用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保密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