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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18-11-27    来源:

法律援助中心岗位责任制

一、主任的职责

(一)主持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持制定中心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召集主持中心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四)召集主持中心工作会议,研究和布置中心的有关

工作;

(五)核准各项报表
(六)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七)指派中心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法律援助

咨询、代书事项;

    (八)指派辖区内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九)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对其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十)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与联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十二)其他应办理的事项。

二、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主任制定中心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主任召集主持中心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四)协助主任召集主持中心工作会议,研究和布置中

心的有关工作;

(五)协助主任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对其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六)协助主任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与联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九)协助主任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十)在主任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受主任委托主持中心工作;

(十一)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勤人员职责

(一)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咨询人的接待工作;

(二)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指导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三)日常法律援助咨询、代书事项的办理、登记工作;
   
(四)各项报表的填报工作;

(五)法律援助信息报送工作;

(六)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七)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八)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管理、案卷的审查归档工作;
   
(九)信息化系统的管理、维护、使用工作;
   
(十)日常各项台账的登记工作;

(十一)搜集社情民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

(十二)中心日常内勤工作;
   
(十三)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管理人员职责

(一)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专门管理人员管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

(二)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保证热线平台的畅通运行;

(三)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的接听、咨询工作,在系统开通时间内在值日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配合下保证所有咨询电话得到优质的接听和解答;

(四)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咨询情况的信息系统登记工作,保证所有咨询情况及时录入热线平台信息管理系统;

(五)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运行和值班情况的登记工作。

五、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职责

(一)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咨询人的接待工作;

(二)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指导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三)根据中心的安排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完毕,按规范要求整理装订案卷并归档,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办理法律援助咨询、代书事项,并将办理情况详细记录,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六)搜集社情民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

(七)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