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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限时办结制度
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七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三、诉讼案件按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确定的时限内办结。
四、当事人申请法律咨询的,即时答复;复杂疑难的,三日内答复。
五、以非诉讼调解方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2个月内办结。
六、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投诉,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并1个月内答复,疑难复杂案件2个月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