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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流量造假等9类不良信息或成严厉打击对象

发布时间: 2020-09-14    来源: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于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等9类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
9类不良信息具体包括
 
  • 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 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 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 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 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规定》要求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规定》强调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