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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十一出游之即,切勿陷入非法经营者的圈套!十一出游之即,切勿陷入非法经营者的圈套!

发布时间: 2020-09-21    来源:

  随着自助游的普及,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教育培训机构、保险公司通过微信群、QQ群等社交媒体,发布旅游产品、宣传旅游线路,并面向社会招徕、组织、接待市民及驴友们外出旅游的行为屡见不鲜。

  那么问题来了此种行为是否合法?

  这种出游方式会有哪些弊端呢?

  十一旅游旺季即将到来

  看着圈里花样繁多、价格低廉的旅游产品宣传

  冲动与心动之间不免存在疑惑与担忧

  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

  避免大家落入“陷阱”

  重点来了

  2019年文旅部曾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明确表示:通过微信群、保健品、保险公司、培训机构等没有旅游资质的组织和个人,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非法行为。

  对!实际上它们没有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许可证,是不能从事经营性旅游业务的。

  2020年8月20日,文化和旅游部再次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在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不正规的出游方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旦出现意外或者纠纷,很难维权。

  更为担心的是,

  某些组织或单位并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

  更不能为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提供安全保障。

  1、财产安全受侵害

  非法旅游经营机构和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利用人们爱贪便宜的心理,用极低的价格,加上免费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一些老年旅游朋友们参加。在实际的旅行过程中利用培训、洗脑等方式诱骗游客购买高价的保健品、礼品等商品牟取暴利。

  2、人身安全无保障

  在旅游中一旦出现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时,往往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组织者进行维权,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此类纠纷和投诉也无法受理。

  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俱乐部及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而这些保健品销售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旅游活动,除了意外险,很难再有其他保障,有些甚至连意外险都没有。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广大旅游者外出旅游时还是要选择正规旅行社。

  *也善意提醒一些组织和群主,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做出违法行为,即使在不盈利的情况下,组织旅游也要找有资质的旅行社来操作。